
不过,会所不是一般的商用物业。它的始建便决定了它的特殊性。
在市场大潮冲刷下,开发商建会所是
为了使楼卖得更快些,同时
客观上也为了使业主们的生活更方便,身份更尊贵。
我们不能过高地要求一个商人像社工一样为社会做无偿贡献。但是,开发商也不能一味唯利是图,甚至欺骗买家。既然会所是作为生活配套而建,就必须完备它的配套功能,然后,才能谈赚钱。
作为开发建房的承诺方,尽管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但开发商有责任将会所经营好。
开发商是一个房地产经营者,会所是一个汇聚娱乐和健身的综合型商用物业,开发商本身未必是唯一合适的经营者。那么,会所经营向社会招租,从经商角度来讲,似乎也是合情合理的一条经营之路。但是,开发商必须对业主负责,必须
对自己卖楼时的承诺诚信负责。
会所作为小区的生活配套,获利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是
由投资者和经营者受益。在这种思路下,开发商
就会所的经营向社会招租是合理的。
但必须注意的是:
会所不同于一般的商用物业,它
因社区而建,
作为业主的生活主要配套而存在。
如果由其他人来经营,如何保障会所这个特殊的功能?如何保障业主的权利?换言之,如果不能完成这个功能,会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那不如开发商自己找块地建个会所性质的商用物业,向全社会开放经营,这样开发商的利润会高得多。
如何保障?价格不就是一条必要的准绳么? 现在这个1M韦德的收费标准这么高,符合咱星城居民的实际需求么?请LN方面,考虑清楚,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