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紧急举报 恶性对抗《物权法》第一案 威尼斯印象 惊爆暴力捣毁老业主新房事件
摘转 中国投诉网
紧急举报 恶性对抗《物权法》第一案
威尼斯印象 惊爆暴力捣毁老业主新房事件
今年10月1日国庆节,是我国《物权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这天凌晨0时,在重庆市巴南区一品镇,爆发了一起无法无天的严重侵犯私人财产案。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商全兴物业公司,在没有任何理由、未作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突然强闯民宅,赶走住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顾业主再三抗议,于深夜突袭,悍然使用暴力捣毁了依法新建的两栋民房,制造了恶性对抗《物权法》第一案,扰乱了社会和谐、破坏了节日气氛。
受害业主当即向重庆市110报了警。
受害业主参加工作40余年,原想在远郊找个便宜点、安静点的住所,和亲戚一起安度晚年(受害业主有五兄妹,妻子有七姊妹,两大家庭都有四代人)。2002年10月,受害业主代表几家人与全兴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足额交款,成为威尼斯印象一期工程独立住宅A19、A20的业主。这两栋住宅依法于2004年4月动工,2005年竣工验收合格。2005年6月开始住人,至今已两年多了。
9月30日19时42分,替受害业主看屋的老工人余某打电话告诉受害业主:全兴物业公司工程部的王经理、雷工程师突然无理勒令他马上搬走。余某不搬。全兴公司的人,如狼似虎地闯入民宅,把卧具和生活用品统统搬走,并扬言要强毁受害业主的新屋。
受害业主立刻打电话,与全兴物业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何某、副总经理阳某联系。何某一阵咆哮,说受害业主拿不出证据。阳某也说他不知道,还明确表态,全兴公司和工程部从来没有布置、也不会强行损坏受害业主的房子。
但他话音刚落,9月30日23时51分,余某就再次打电话告诉受害业主:全兴公司已开来挖掘机,竟然要在半夜强行捣毁受害业主的新宅。情况紧急,受害业主只得报了110。
10月1日凌晨0时,市110通知巴南区一品镇派出所出勤。此时全兴公司则找来一伙来路不明的凶汉,分头抓住余某和他儿子、儿媳,非法限制了他们人身自由。受害业主刚拨通余某手机,便立刻被他们强行关机。派出所同志也和余某联系不上。派出所罗同志电话告诉受害业主,他们联系上全兴公司副总阳某,阳某说没有这回事。过了一阵,派出所秦所长电话告诉受害业主,他们联系上全兴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勇,陈勇承认有这回事,但他谎称是受害业主与全兴公司“有经济纠纷”(这是欺骗派出所!在全兴公司这一违法事件前,受害业主和全兴公司没有任何经济纠纷)。秦所长说,他们到了现场,看到确实有全兴公司的人在拆房子。经过劝说,全兴拆房的人不听。
受害业主非常感谢派出所同志深夜辛苦出勤,证实了毁屋事件确实是全兴公司的人干的(全兴公司原先一直抵赖)。
10月1日凌晨5时,余某通知受害业主:“现在那伙人刚走,但是你们的两栋房子已被全部捣毁。”受害人妻子闻讯放声痛哭,受害业主连服了三次速效救心丸。受害业主和妻子、亲戚都是工薪人员,在远郊买的住宅,是用了一辈子的积蓄呀,竟然就这么在顷刻之间化为瓦砾,心里多么伤痛!
10月1日,受害业主放弃了参加大家庭团聚的计划,顾不得彻夜未眠,带着证据,和妻子、亲戚一道,冒着酷热,挤公交车赶往巴南区一品镇,打算继续报案。途中,全兴公司副总经理阳某给受害业主电话,承认他们“搞错了”,要求见面,“解决问题”。 受害业主又改道赶至全兴公司,等候了他们两个小时。
10月1日下午,受害方4人与阳某、何某,在全兴公司工程部办公室进行了交谈。受害业主向阳某递交了对全兴物业公司的书面《抗议书》,阳某答应转交给公司法人代表邓忠全。阳某、何某承认,捣毁受害业主的住房系他们所为,承认“搞错了”,表示愿“解决问题”。但他们的全部谈话,不但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毫无认识和悔悟,反而以兵临城下的姿态,逼受害业主就范。这更加暴露了他们主观上有明显的故意,构成了涉嫌严重侵犯私人财产罪。
1.全兴公司非法捣毁受害业主的房子,严重侵犯了私人财产,没有任何理由,也未作任何沟通。阳某说,他们的“理由”是,受害业主的房子“不在公司现在新的规划图上”。这条“歪理”不但不成立,还招供了全兴公司又一违法事实。受害业主的房子是按规划建成在先,新规划修改是在他们的房子竣工之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全兴公司在把商品房销售给她们后,依照法规,“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全兴公司搞新规划,必须高度尊重私人的财产权,应该把老业主已建成的房子纳入新规划。事实上,全兴公司过去建成的一批住宅,就是纳入了新规划的。但他们为了商业利益,事前既不和受害业主商量,事后也不告示业主,擅自变更已销售商品房的规划,在新规划中偷偷抹去了原来按规划已建成的老业主的住宅,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侵权违法行为!本身就该被追究!现在,全兴公司颠倒黑白,居然胆敢把他们严重侵权违法的行为,堂而皇之地当成为他们野蛮捣毁我新屋犯罪的理由!在此之前,全兴公司的任何人都没有对受害业主谈过此事,更没有找受害业主协商过。此刻,受害业主才第一次听他们把它作为一条“歪理”提出来。
2.全兴公司在新规划中故意隐瞒原来按规划已建成的老业主的住宅,这种勾当本身就是有预谋的侵权违法行为。当年,全兴公司的首期规划,全社区只有280户。他们再三动员,要求老业主先付款、尽快建成房子,就是玩“空手道”,借用老业主的财力人力,帮助他们摆脱资金极度紧缺的困境,避免土地因长期闲置而被政府收回的危险。80余户老业主,特别是出钱出力最多,率先建成住宅的老业主,对全兴物业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作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如今,全兴公司拉到新加坡商人注资,他们为了追求更大暴利,过河拆桥,在新规划中偷偷把原来按规划建成的老业主的住宅一笔勾销,事前既不和业主商量,事后也不通告业主,不让业主有机会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勾当,本身就是蓄意侵犯护老业主的私人财产,哪里还能成为他们用暴力捣毁新建民房的理由?
3. 全兴物业公司恶意侵犯私人财产,耍尽花昭,瞒、骗、诈、吓,无所不用其极。这次交谈表明,他们早就有预谋,要毁受害业主的房,占受害业主的地。今年8月30日,何某还一本正经地对受害业主说,有顾客人想买受害业主的房子,动员受害业主卖给他们,受害业主没同意。他根本就没有透露半点受害业主的房子要被拆的意思。直到9月30日晚上,阳某还信誓旦旦地表白,全兴公司不会强行拆毁受害业主的住宅。但不过两个多小时,就搞半夜“机”叫。完全是由于受害方的守法意识,才避免了暴力冲突。派出所同志赶到时,全兴公司陈某又编出另一套谎言,说受害业主与全兴物业公司“有经济纠纷”。何某则恐吓受害业主,说受害业主打不赢官司。他们说的谎话也互相对不上口。
4. 全兴物业公司所谓“解决问题”的预案,更暴露了他们侵犯私人财产的故意。他们为了牟取非法暴利,胆敢以身试法,精心挑选特殊时刻,挑战《物权法》,制造骇人听闻的暴力毁屋事件,扰乱欢庆国庆的祥和气氛,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在警方已经出动的情况下,他们不但不思悔改,反而由“律师”何某出面,摆出“生米已煮成熟饭”的架势,抛出先准备好的霸王预案:要以他们的“小房换受害业主的大房”,以他们的“次房换受害业主的好房”,还要削减受害业主的土地,甚至还要受害业主“倒补钱”给他们,妄图继续掠夺业主财产。他们有恃无恐,横行乡里,以强凌弱,到了何等嚣张的地步!
10月2日,受害业主冒着酷热,再次到全兴现场,拍照取证,搜集了余某等人的证言。他们说,当时那个凶神恶煞的场面,把他们吓坏了。当地有的农民和民工骂道,“全兴公司太横行霸道,把别人那么新崭崭、好生生的房子,就这样推平了,简直比国民党时代的土匪还凶恶。”余某等人还反映,全兴物业公司在捣毁业主的新建民房时,也毁坏了余家没有被搬走的木料、家具、炊具、农具、家禽等,依法要求全兴物业公司赔偿他们的损失。
10月2日下午,受害业主到一品镇派出所报了案。
10月2日下午,受害业主又走访了巴南区公安局信访接待室。李同志看了受害业主的报案材料,听了受害业主的陈述,作了记录。他说,对这事应当调查,如果属实,他觉得应该立案。他说,“对我们的工作也有监督,我们会有答复。”
全兴物业公司长期侵犯国家利益和私人利益。受害业主购房后陆续得知,2003年巴南区群众给国土资源部部长去信,举报全兴物业公司在巴南区非法圈地搞房地产开发。这年7月,巴南一品等地500亩地未经依法征用,更未经“招拍挂”出让,全兴公司就进场开发全兴庄园别墅。这是非法入市,也违背了国家年初确定的停止别墅供地的通知。在重庆市领导和国土、监察部门的严厉查处下,巴南区相关干部也受到处罚。全兴公司在解决国家的土地出让费、农民的拆迁费方面,也曾出现大量遗留问题,对多家建筑公司拖欠巨额建筑费不付,造成纠纷不断,规划一改再改,和业主打交道的人员像走马灯似的变换。老业主早就付了款的住宅久久无法动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一直未修配套设施,未按合同为业主办理相关手续。一些老业主的土地,也被他们占有。全兴公司早期开发的含谷别墅,也发生过多起侵犯业主权益的事件,见诸过报端。
自2002年购房五年来,受害业主遭受过不法开发商种种欺诈、侵害。受害业主已是年愈六旬的老人,对许多委曲,能忍的都尽量忍了。但这次全兴物业公司实在是欺人太甚。受害业主只得奋起报案,希望对此案认真调查,正确处理,勿纵犯罪,还百姓一个公道。
全兴物业公司先是偷偷把受害业主按规划建成的住宅从新规划中勾销,继而用暴力捣毁受害业主的住宅,目前又在进行第三步行动:企图霸占受害业主已经购买了的那块土地建设使用权,在那块地上重新施工建房,以图牟取更大暴利。这是他们一连串违法行动的要害所在。目前这一违法行动还在进行中。事实上,受害业主已付全款,按规划建成了两幢独立住宅,已经购买了那块国有土地几十年的建设使用权。没有经过受害业主同意,开发商不得在那块地上为牟利而施工。受害业主用书面和口头形式,多次坚决要求全兴物业公司不得在受害业主拥有建设使用权的那块土地上施工,坚决要求停止对受害业主私人财产的继续侵犯。但全兴物业公司照样我行我素,好像这个天下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约束他们。
受害业主万般无奈,只得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请求:
1. 立案调查,责令全兴物业公司停止在受害业主拥有建设使用权的那块土地上施工,防止进一步侵犯私人财产的违法行为。
2. 追究全兴物业公司有关人员暴力严重侵犯私人财产、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 要求全兴物业公司就此事向业主道歉,赔偿全部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