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2007-11-29 10:17:58
个人充中介卖房面积闹出大误差 买者退房告中间人

广告上38平方米的房子实际竟有近60平方米,买房者退房并状告中间人

半岛晨报消息 从一个无中介资质的个人手中买了一栋房屋,广告宣称的面积竟比实际面积少了20余平方米,买房人把房退了,并把中间人告上法庭。

2006年9月27日,杨先生被一则售房广告吸引了:“出售面积38m 2,可贷款,面积以产权证为准……”经了解,广告是一姓潘的年轻人张贴的,所售房屋位于西岗区体育场附近。当天通过中间人小潘,杨先生与房主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约中标明,每平方米为6700元,实际面积以产权证为准,多退少补。约定中介费为5000元付给小潘。之后,杨先生支付了小潘的中介费,后来又将总房款付清。

今年3月26日,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下发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上测量的建筑面积为59.63平方米。杨先生认为该房屋测量面积与广告上的面积相差太大,便办理了退房。杨先生认为,小潘没有中介资质,以其个人名义收取他中介费5000元,而且房屋面积存在重大误差,导致他前期已损失诉讼费、银行贷款费用和利息,加上采暖费将近两万元,于是杨先生起诉了小潘,要求其返还5000元中介费及其他费用。

日前西岗区法院审理认为,小潘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他和杨先生之间的居间合同属无效行为,杨先生请求返还中介费的要求合理。关于杨先生请求小潘返还取暖费,因杨先生已享受到供暖服务,所以该请求法院不支持。而杨先生要求小潘赔偿诉讼费等费用,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也不予支持。故一审判决小潘返还杨先生中介费5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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