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也需货比三家)
尽管房贷利率才放开短短数日,但我市银行的房贷利率已出现了约0.61个百分点的差距。昨日,银行人士计算后表示,在不同银行贷款20万元(20年期),利息相差约1.7万元。
3月17日,央行取消个人房贷优惠,并将具体执行标准交由商业银行自定。目前我市银行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在等待总行通知的同时,执行过渡期政策;二是以下限利率观望其他银行的做法;三是因总行放权,而确定了新的贷款利率。
不管哪种情况,各家银行现在执行的利率已出现了约0.61个百分点的利差。招行、建行、民生银行执行基准利率即6.12%;交行和兴业银行则对所有客户执行下限5.51%。
交行重庆分行张军算了一笔账,购房者借款2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法),如果到交行办理,月供约1376元,利息总支出13万元;如果到建行办理,月供约1446元,利息总支出约14.7万元,两者相关约1.7 万元。换句话说,到不同的银行办理按揭业务,所付利息相差上万元。(记者 陈雪莲、阳毅)
摘自《重庆晚报》2005年3月23日